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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会芬、柴元辉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04

  

原不动产权利人王会芬、柴元辉所有的,坐落于平顶山市湛河区姚电大道西段南侧恒大名都15号楼1单元26层2603号房,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豫(2020)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20658号。现根据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2023)豫0411执恢467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办理转移登记,因我局无法收回豫(2020)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20658号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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