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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晓燕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4-02-04

遗失声明

 

郭晓燕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南环路火电一公司18号楼西3单元中户号房,证号为豫(2023)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406号不动产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申请遗失作废,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郭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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