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桂芳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04
公 告
原不动产权利人戴桂芳所有的位于开源路南端东鹰城开源小区5号楼过道北侧底商1~2间,不动产权证号F20080800495号。现根据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2003)豫0411执恢41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2003)豫0411执恢41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办理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F20080800495号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