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爱莲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18
公 示
FGZJC-XH-014
新华区建设路西段南侧春华国际茗都8号楼东单元4层1-401号房,(合同编号:410400201501130007)合同上记载的权利人为张五安、尹爱莲。张五安于2015年12月9日死亡。现其配偶尹爱莲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新华分中心(联系电话2921025 )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