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改清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04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湛河区新华路与长江路交叉口东北角华悦世家10号楼一单元5层东南户503号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410400201406270134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李建保,赵改清。李建保于2021年11月1日死亡。现赵改清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