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艺菲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21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湛河区新华路与长江路交叉口东北角华悦世家7号楼西单元13层西户1301号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410400201412300062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李永志,张丽云。李永志于2021年2月27日死亡。现李艺菲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