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春萌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14
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原不动产权利人徐春萌、史玉萍所有的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乐福小区二区10号楼东2单元3层东户17号的不动产,房产证号:豫(2023)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36471号,现依据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2019)豫0402执72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豫(2023)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36471号号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