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平均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11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光明路与南环路交叉口东南侧南光小区2号住宅楼1单元4层西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第湛河10003797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樊平均、赵晓云。赵晓云于2017年5月17日死亡。现樊平均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