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文华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3-11-20
遗失声明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经五路东纬二路北常绿.九天庄园55号楼东4单元3层东户抵押权证遗失,姓名:左文华,证书号为:0900074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抵押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
遗失声明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经五路东纬二路北常绿.九天庄园55号楼东4单元3层东户抵押权证遗失,姓名:左文华,证书号为:0900074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抵押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