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周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02
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原不动产权利人朱周、朱明明所有的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西段路南建宏.中央花园3#楼1单元5层东户0105001号的不动产,房产证号:新华12001865,现依据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2023)豫0423执恢756-1号《执行裁定书》及(2023)豫0423执恢75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新华12001865号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