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明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02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中兴北路东3号院5号楼4单元5层东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第0201000360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闫春淼、谷敏。闫春淼于2008年1月20日死亡,谷敏于2012年4月18日死亡。现闫明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