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响红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3-11-02
遗失作废
闫响红、李学伟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新七街30号楼四单元6层东户 证号:新华09001333 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闫响红、李学伟
电话 :13513755524
遗失作废
闫响红、李学伟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新七街30号楼四单元6层东户 证号:新华09001333 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闫响红、李学伟
电话 :13513755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