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明恒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3-10-27
遗失声明
余明恒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乐福小区2区2号楼2单元西户,证号:060100352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余明恒
电话:13393771586
遗失声明
余明恒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乐福小区2区2号楼2单元西户,证号:060100352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余明恒
电话:13393771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