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国付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25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新华路北段路东汇商广场2单元19层0219004(1909)(不动产权证号:豫(2022)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38821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李菊梅、姬国付。李菊梅于2023年10月13日死亡。现姬国付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