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鑫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19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矿工路8号院电厂2号楼3单元1层1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第62531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刘志明,共有人:李玉敏。刘志明于2023年9月29日死亡,李玉敏于2022年5月24日死亡。现刘鑫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