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芬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18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西段路南温集村龙凤盛世住宅小区5#住宅楼1单元6层606(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00201610140097号))房屋所有权登记人为:刘新民,李淑芬。刘新民于2018年6月4日死亡。现李淑芬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