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亚红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3-10-07
遗失声明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平顶山市湛河区东风路东段优诗美地花园1号楼(优雅轩)4单元9层B座西户抵押权证遗失,姓名:余亚红,证书号为:豫(2018)平顶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2519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抵押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
遗失声明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平顶山市湛河区东风路东段优诗美地花园1号楼(优雅轩)4单元9层B座西户抵押权证遗失,姓名:余亚红,证书号为:豫(2018)平顶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2519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抵押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