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全兴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3-09-18
遗失声明
张全兴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新建路29号院5号楼1单元5层西户,权证号:0401006457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全兴
遗失声明
张全兴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新建路29号院5号楼1单元5层西户,权证号:0401006457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全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