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河16002751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06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原不动产权利人张红萍所有的位于:湛河区姚电大道与亚兴路交叉口西北角龙腾国际5、6、7号楼1单元14层西户5-1405号房(不动产权证号:湛河16002751号的不动产)。现依据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2023)豫0411执50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2023)豫0411执506号执行裁定书办理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湛河16002751号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