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玉梅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30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卫东区女贞街西段南侧东方绿地小区4号楼东单元17层1701号房。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编号(410400201505290006)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杨志新,共有人为:肖玉梅。杨志新于2023年2月2日死亡。现肖玉梅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