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 繁體 | 网站已支持ipv6
进入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豫(2022)平顶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460号作废

发布日期:2023-08-18

作废声明

 

依据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2023)豫040353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事项:解除位于平顶山市新城区翠湖路与瑞光路交叉口东南侧恒大御景半岛5#232302室房产的抵押,因无法收回:豫(2022)平顶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460号抵押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抵押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