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一博权属证书作废
发布日期:2023-08-15
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原不动产权利人 刘一博 所有的位于平顶山市西苑安居新村9号楼5单元5层10号(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湛河14002249)的不动产,现依据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2023)豫0402执恢24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2023)豫0402执恢246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办理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湛河14002249号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