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锋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3-08-10
遗失作废声明
王锋 刘灏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纬二路以北.经四路西湖光花园57号楼东3单元1层西户 证号:平房权证新城字第1100058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锋 刘灏
手机13041039127
遗失作废声明
王锋 刘灏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纬二路以北.经四路西湖光花园57号楼东3单元1层西户 证号:平房权证新城字第1100058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锋 刘灏
手机13041039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