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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2019)平顶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27691号作废声明

发布日期:2023-07-28

作废声明

 

依据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2023)豫040277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事项:解除位于平顶山市湛河区牛庄村中远城A07地块(九龙广场)23号楼1单元141401号房产的抵押,因无法收回:豫(2019)平顶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27691号抵押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抵押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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