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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钢炉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21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新华区红旗街七星公司14号楼5单元3层东户。不动产权证号:根据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平住房函(2020)55号}复函批复名单中不动产所有权人为:李钢炉,李桂英李桂英2019    515日死亡。现李钢炉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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