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文非公证继承
发布日期:2023-07-20
公 示
FGZJC-WD-008
平顶山市 卫东区 新华路中段18#院1号楼22号 的不动产登记薄记载的所有权人为 陈录春 ,房屋所有权证书号:平房权证字第0101004338, 陈录春 于 2015 年 1 月 12 日死亡,现陈晓文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卫东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电话0375-3383202)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