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子豪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17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一矿路北段东侧下牛村陈家岗天安名郡A1-01地块23号楼2单元5层503号(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410400201811270046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刘俊洋、朱丽娜。刘俊洋于2019年9月19日死亡。现刘子豪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