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军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14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卫东区一矿路天安名郡小区4号楼3单元2层205号(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410400201812180054号)。房屋所有权人为:李德如,共有人:赵桂菊。李德如于2000年8月1日死亡。现李永军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