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霞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3-07-11
遗失声明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新城区经一路北段路西帝荣.蝶湖湾2号楼东1单元9层东户抵押权证遗失,姓名:张爱霞,证书号为:DY13001172,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抵押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
遗失声明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新城区经一路北段路西帝荣.蝶湖湾2号楼东1单元9层东户抵押权证遗失,姓名:张爱霞,证书号为:DY13001172,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抵押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