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闫文方直管公房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29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闫文方直管公房不动产转移
登记事项的公告
闫文方购买位于新华区光明路58号院1号楼4单元3层东户的直管公房向我局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征询异议。如对本公告公示的登记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我局。届时我局未收到书面异议材料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申请人:闫文方
不动产坐落:新华区光明路58号院1号楼4单元3层东户
联系人:成建强 联系电话:2666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