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广兴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21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新华路中段18号院2号楼16层92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第卫东14005784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赵广兴,共有人:马桂香。马桂香于2018年1月28日死亡。现赵广兴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