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晴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21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湛河区东风路南工业学校16号楼西单元6层东户(不动产权证号:豫(2019)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24742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张晴,共有人:付慧飒。付慧飒于2023年1月1日死亡。现张晴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