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19360号作废声明
发布日期:2023-06-15
作废声明
依据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2023)豫0403执恢17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事项:解除位于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中段南侧平顶山碧桂园天玺玺园7号楼1单元25层2502号[不动产权证书(明)号:豫(2017)平顶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19359号]房产的预告抵押登记,因无法收回:豫(2017)平顶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19360号预告抵押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抵押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