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宸旭权属证书作废
发布日期:2023-06-12
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原不动产权利人左宸旭所有的位于新城区长安大道以北,崇文路以西西湖印象二期I号楼3层301号房,豫(2021)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09009号的不动产,现依据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豫0403执21号之四办理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0009009号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