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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自强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07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四化路星峰集团2号院5号楼中单元2层东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第0201019942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张为民,共有人:华娣丽张为民2004210日死亡。现张自强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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