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凤清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07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南环路火电一公司40号楼西1单元4层东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第0201031009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代连贵,共有人:刘凤清。代连贵于2000年4月23日死亡。现刘凤清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