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新江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23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繁荣街10号院24号楼中单元1层中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0601017027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张秀芳,共有人:孙清山。张秀芳于2023年1月21日死亡,孙清山于2021年1月15日死亡。现孙新江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