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建设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15
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原不动产权利人孙爱荣、许建设所有的位于培新街3号院9号楼东1单元1层东户,新华15003468的不动产,现依据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豫0402执1378号办理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15003468号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