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证继承公告许慧云
发布日期:2023-05-15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建设路东段17号第30号楼4单元3层西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第40271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靳俊杰,共有人:许慧云。靳俊杰于2002年8月20日死亡。现许慧云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