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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证继承公告王艳萍

发布日期:2023-05-15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光明路35号院10号楼1单元1层东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第0501013010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王海灿,共有人:姚秀莲。王海灿2023117日死亡,姚秀莲2012年1020日死亡。现王艳萍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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