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证继承公告刘德忠
发布日期:2023-05-15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矿工东路11号院29号楼东二单元3层东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第0201029115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刘义,共有人:张淑琴。张淑琴于2011年2月5日死亡,刘义于2023年4月8日死亡。现刘德忠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