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证继承公告刘德强
发布日期:2023-05-15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新华区平新程街路西12号楼1单元1层西户(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平住房函(2020)36号复函批复名单中不动产所有权人为刘德强,共有人:王贵民。王贵民于2022年4月21日死亡。现刘德强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