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勇春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24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新程街21号楼2单元6层22号(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平住房函(2020)12号复函批复名单中不动产所有权人为杨勇春,共有人:孙梅红。孙梅红于2018年1月13日死亡。现杨勇春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