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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朋歌,郝一贤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24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平顶山市湛河区光明路与姚电大道交叉口东北角金凤玉源 克拉公寓12层1212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第湛河15002345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何朋歌、共有人:郝明,郝明2023120日死亡。现何朋歌,郝一贤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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