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惠芳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11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新华区曙光街16号院8号楼西单元1层西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第0201014324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张守华、共有人:刘玉凤。刘玉凤于2023年1月15日死亡,张守华于2023年3月1日死亡。现张惠芳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0375-2219099)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