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潮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11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公园北街石油公司家属院1号楼1单元1层西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第0201005819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张新刚,共有人:于树梅。张新刚于2007年2月26日死亡,于树梅于2021年7月27日死亡。现张海潮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