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娜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3-04-03
作废声明
李宏娜、商倩楠、商晶亮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平顶山市卫东区矿工路中段南亿昇城市花园6号楼东3单元4层西户 证号: 卫东11000993号不动产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作废,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宏娜、商倩楠、商晶亮
电 话:18603900716
作废声明
李宏娜、商倩楠、商晶亮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平顶山市卫东区矿工路中段南亿昇城市花园6号楼东3单元4层西户 证号: 卫东11000993号不动产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作废,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宏娜、商倩楠、商晶亮
电 话:1860390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