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秋香非公证继承
发布日期:2023-03-27
公 示
平顶山市卫东区矿工路北17号院3号楼3单元1层东户(不动产证号为:平房字第0201017260号)的不动产登记薄记载的所有权人为翟秀莲,翟秀莲于2019年7月13日死亡。现宋秋香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卫东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电话0375-3383202)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