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丑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3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龙翔大道以北、翠竹路以东林溪美地小区21号楼东单元25层2503号。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编号410400201801230020)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王新昌、共有人梁丑。王新昌于2022年8月24日死亡。现梁丑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