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庆明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3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矿工东路1号院13号楼2单元2层西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第0301009898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郝兴春,共有人:彭爱莲,郝兴春于2004年11月23日死亡,彭爱莲于2020年6月22日死亡。现郝庆明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